課 程 標 準

110 學年度入學 微學程 微學程 【文化經濟與體驗行銷微學程】 課程科目表

學年學期類別課程編碼課程名稱學分時數階段別/
總階段數
群組編號
(應修學分)
備註
1 1 5702005 行銷管理 3.0 3 1   基礎
1 1 5703024 行銷研究 3.0 3 1   核心
1 1 5703119 數位組織與轉型 3.0 3 1   基礎
1 1 A501204 網路與多媒體 2.0 2 1   核心
1 1 A502233 商品攝影 2.0 2 1   核心
1 1 A502237 生活美學文化設計 2.0 2 1   基礎
1 1 A502240 時尚文化與傳統工藝 2.0 2 1   核心
1 1 A502244 文化經濟學 2.0 2 1   核心
1 2 5702012 消費者行為 3.0 3 1   核心
1 2 5702038 數位行銷工具 3.0 3 1   核心
1 2 5703029 服務業管理 3.0 3 1   核心
1 2 5703030 網際網路行銷 3.0 3 1   總整
1 2 A502015 社會變遷與發展 2.0 2 1   基礎
1 2 A502245 文化典藏加值應用 2.0 2 1   總整
1 2 A503027 展演藝術與表達 2.0 2 1   核心
1 2 A503236 文創產業與品牌、行銷、通路 3.0 3 1   總整

相關規定事項:
(1)欲取得本微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畢12學分,基礎課程、核心課程及總整課程應修習至少各一門。核心、總整課程應修科目至少6學分非屬原系課程。
(2)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選讀本微學程之本校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如經核准得上修大學部或研究所碩士班每學期一門課程。
(3)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次學期經系(班)主任核可後得加修一至二門課程,並得修習本系組或他系組較高年級之必、選修課程。
(4)微學程設置定義:
微學程課程設計,可包含基礎課程、核心課程及總整課程:
A.基礎:涵養學生基礎學科知能,進行問題探索與引發學習之動機,為發展後續核心課程基礎。
B.核心:融入專業核心知識與技能之基礎研究與進階實務,以累積整合經驗之課程。
C.總整:整合基礎學科及專業核心知識,運用問題分析能力進行實作與相關應用,以深化所學並穩顧完整學習歷程,建立未來銜接升學及就業。
(5)若未盡事宜依本校「學程實施辦法」及「文化經濟與體驗行銷微學程施行細則」辦理。

※修業規範等規定:請另訂微學程施行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依學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學程設置負責人聯絡方式:
文發系-吳宇凡老師 信箱:wuyufan@ntut.edu.tw 分機:5608
經管系聯絡窗口: 經管系-劉祐綸老師 信箱:y.l.liu@ntut.edu.tw 分機:3421

●詳細課程規劃書請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學資源=>跨領域學習專區=>微學程專區

備註:

  1. 本資料係由本校各教學單位、教務處課務組、進修部教務組、進修學院教務組及計網中心所共同提供!
  2. 若您對課程有任何問題,請洽各開課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