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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大綱與進度
課程基本資料:
學年期
課號
課程名稱
階段
學分
時數
修
教師
班級
人
撤
備註
111-1
303967
資源工程實務專題(二)
1
1.0
3
★
林家正
張裕煦
材資四乙
9
0
教學大綱與進度:
教師姓名
林家正
Email
johncclin@ntut.edu.tw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8-12 09:20:28
課程大綱
訓練學生獨立思考,培養學生對礦物資源之認識及應用能力,專題內容包括資源開發及地質工程、資源應用及材料合成、以及資源處理及材料製程等三大專長領域。學生必須研讀相關文獻後再研討專題實驗內容,並對實驗及結果加以詳述,而完成學士論文報告。 This course is trying to train independent thinking, to cultivate understanding and apply ability of mineral resources, the content of this subject includes the mining and geology engineering, the use of resources and materials synthesis, the resources and materials handling process, etc.. All the students must study related documents before they research the subject-matter content, they have to make a detailed report to the experiment and result at the final report.
課程進度
課程進度由各專題指導教授訂定 本課程之目的是訓練並教導學生如何發掘及思考問題,以及設計實驗或理論模式來解決問題。包括論文之蒐集、實驗的研擬、儀器的操作、結果的分析、討論與結論等,並依照一般論文撰寫方法(如附件一)做成報告或論文。另外亦培養同學發表論文的基本禮節及準備的技巧等事項。本課程施行規範詳列如後: 1. 本課程為兩學期共二學分六小時(三下、四上各一學分三小時)。 2. 每一學生須於三年級下學期開學後兩週內選定其指導教授與研究課題,學生可與數位教授討論後,視其個人興趣及教授之專長與研究方向來決定研究課題。 3. 專題研究之進行方式由個別指導教授擬訂。 4. 上課時間: 由於此課程以特定研究題目為主,因此每位學生至少須每兩週與其指導教授報告研究進度並討論研究結果。 5. 研究進行期間所使用之儀器及設備等,須依照並遵守該儀器設備負責老師之規定使用之。 6. 每一學期舉行一次研究或成果報告,由所有指導教授列席評審指導。專題研究報告時間為期末考前二至三週,專題成果報告時間為次學期之期末考前二至三週。 7. 報告之施行,每位學生以十至十五分鐘為限,其中包括口頭報告及回答問題。男、女同學須著正式服裝。 8. 每位學生於每次報告期間需全程參加,並於期間提出問題後,以書面送交主持導師評定該生之分數。 9. 報告各佔學期總成績之50%,平時分數佔50%。 10. 學生須於報告前備妥其報告內容摘要,並於報告前一週彙整並繳交至授課教師處。 11. 期末書面報告須於上台報告後一週內,經專題指導教授批閱簽名後,繳交至本課程授課老師處。
評量方式與標準
報告各佔學期總成績之50%,平時分數佔50%。
使用教材、參考書目或其他
【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請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使用外文原文書:是
國外原文期刊
課程諮詢管道
請個別與指導教授諮詢
課程對應SDGs指標
課程是否導入AI
備註
因應疫情發展,本學期教學及授課方式請依照學校網頁所公布之訊息為準:
(https://oaa.ntut.edu.tw/p/404-1008-98622.php?Lang=zh-tw)
請個別與指導教授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