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大綱與進度
課程基本資料:
學年期
課號
課程名稱
階段
學分
時數
修
教師
班級
人
撤
備註
109-2
288185
憲法與人權
1
2.0
2
△
簡啟煜
博雅核心-法治(一)
80
0
法治向度 80-90人教室
教學大綱與進度:
教師姓名
簡啟煜
Email
fairuse3290@mail.ntut.edu.tw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9-03 13:39:58
課程大綱
課程大綱 1、課程簡介:憲法為一個之根本大法,實質的憲法精神更是法治國的體現。憲法一般雖定性為公法,惟其觸角及影響力更深入到每一個法律領域之中,不管是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領域,均與憲法息息相關,多需要透過憲法之角度來檢視其他法律的正當性與是否合憲性。故憲法之重要性,當然不言而喻。 2、課程目標及授課方式: 讓同學以鳥瞰的角度一窺憲法於整個法律體系中之定位及地位。 側重近幾年來的重大憲法爭議,將從大法官會議解釋來探討同性婚之違憲與否、通姦除罪化之憲法觀點、罷權等之公民權行使、言論自由與憲法之保障及界線等等,建立法律學的嚴謹思維,培養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基本法律素養。 法律學是一門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科學,本課程除了介紹民法的重要理論外,並相當側重實務案例及新聞時事法律的介紹與分析,分享老師數十年來法庭上的律師執業經驗,以提供同學參考。每堂課開始約會有十到二十分鐘針對當週的法律時事問題進行討論,以期能上課生動活潑,增加學習效果。 上課時雖不會點名同學回答問題,但本課程非常鼓勵同學上課發問及互動討論,以期收教學相長之效。
課程進度
第一周:導論:憲法課程基本介紹學習本課程之態度老師學經歷介紹。 第二周:憲法之基本觀念: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憲法憲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位置憲法的繼受法性質。 第三周:憲法發展史國外發展法我國發展史。 第四周:憲法的法律性質公法或私法?憲法普通法及憲法特別法 第四周:憲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1):憲法與民法(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與刑法憲法與行政法/勞基法憲法與經濟法憲法與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 第五周:外國憲法簡介(一)美國憲法 第六周:外國憲法簡介(二)德國憲法 第七周:我國憲法之基本結構(一)概論 第八周:我國憲法的基本結構(二)國體及人民基本權利。 第九周:基本權利(一)生命權、財產權。 第十周:基本權利(二)自由權。 第十一周:期中考。 第十二周:言論自由專論。 第十三周:憲法第22條之其他基本權利。 第十五周:憲法23條比例原則介紹(一) 第十六周:憲法23條比例原則之相關釋憲解釋。 第十七周:我國政府及三權分立 第十八周:總統 第十九周: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 第二十周:期末考
評量方式與標準
1出席狀況及上課表現(百分之三十)。 2期中考(百分之三十,是否進行期中考,上課後與同學討論及參考學校規定後決定)。 3課堂報告(百分之四十)。
使用教材、參考書目或其他
【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請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使用外文原文書:否
1、法治斌、董保成,憲法新論(七版),元照。 2、廖欽福,憲法與人權(三版) ,元照出版。 3、斷臂上的花朵:從困徒到大法官,用一生開創全球憲法典範(蝪銷經典版), Albie Sachs,麥田出版,2020/01/09
課程諮詢管道
備註
因應疫情警戒等級調整之上課方式:
教學全都錄錄影播放上課或採Google Meet視訊同步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