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大綱與進度
課程基本資料:
學年期
課號
課程名稱
階段
學分
時數
修
教師
班級
人
撤
備註
110-2
302366
民法概要
1
2.0
2
△
簡啟煜
訓通識課程(二)
50
0
法治向度
教學大綱與進度:
教師姓名
簡啟煜
Email
fairuse3290@mail.ntut.edu.tw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5-31 14:28:34
課程大綱
1、課程簡介:民法乃所有法律修習的基礎,但卻也是不好學的一門法律課程。民法除了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更是所有法律思維的出發點,是一門理論及實用兼俱的法律。民法的體系龐大,正統法律系學生必需從大一開始修課,一直到大三、大四為止。本課程專為非法律系的同學所開設,期能在一個學期中,將整個民法體系有個全觀及實用的了解。 2、課程目標及授課方式: 讓同學以鳥瞰的角度一窺整個民法法律的架構內容。 從哲學、科學、歷史學、倫理學、心理學、社會規範等角度來觀察民法面貌。 建立法律學的嚴謹思維。 培養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基本法律素養。 培養同學面對生活法律問題的了解及解決能力。 法律學是一門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科學,本課程除了介紹民法的重要理論外,並相當側重實務案例及新聞時事法律的介紹與分析,分享老師數十年來法庭上的律師執業經驗,以提供同學參考。每堂課開始約會有十到二十分鐘針對當週的法律時事問題進行討論,以期能上課生動活潑,增加學習效果。 上課時雖不會點名同學回答問題,但本課程非常鼓勵同學上課發問及互動討論,以期收教學相長之效。
課程進度
(1-16週)
第一週:導論:民法課程基本介紹學習本課程之態度老師學經歷介紹。 第二週:民法之基本觀念: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民法現代民法的起源—民法的形成與發展民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位置民法的繼受法性質。 第三週:法律的種類:公法與私法普通法及特別法實體法與程序法強行法與任意法固有法與繼受法國內法與國際法。 第四週:民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1):民法與憲法(大法官會議解釋)民法與刑法民法與行政法/勞基法民法與經濟法民法與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 第五週:民法與其他法律間的關係(2)-案例分享 第六週:普通民法介紹:民法總則債篇總論債篇各論物權篇親屬繼承篇。 第七週:特別民法介紹:土地法勞基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智慧財產權法。 第八週: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第九週:證據法(1)-民法之證據法則與刑法證據法則之不同。 第十週:證據法(2)-實務證據法之運用-證據能力/證明力。 第十一週:期中考。 第十二週:民法總則(1)-現在民法三大原則。 第十三週:民法總則(2)-兼論法律經濟學。 第十四週:債總篇(1)。 第十五週:債總篇(2) 第十六週:債篇各論。 第十七週:物權篇(1) 第十八週:物權篇(2)。 第十九週:親屬篇-結婚、離婚、親子關係。 第二十週:繼承篇-如何寫遺囑。
評量方式與標準
1出席狀況及上課表現(百分之三十)。 2期中考(百分之三十,是否進行期中考,上課後與同學討論及參考學校規定後決定)。 3課堂報告(百分之四十)。
使用教材、參考書目或其他
【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請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使用外文原文書:否
1、李淑明,民法基礎五講,元照出版社,2016年1月,修訂二版。 2、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出版社,2019年9月,十四版。 3、陳聰富,民法總則,元照出版,2019年9月,13版。 4、簡啟煜,著作權法案例解析,元照,2018年四版二刷。
課程諮詢管道
諮詢課程問題管道的e-mail
fairuse3290@mail.ntut.edu.tw
延伸教學與資源
課程對應SDGs指標
課程是否導入AI
備註
諮詢課程問題管道的e-mail fairuse3290@mail.ntut.edu.tw 若因疫情而暫停實體上課時,將使用Google Meet 視訊上課,會議網址將公告於此 。 *目前全校都是採到校實體上課 110學年度第2學期-民法(週六)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gxt-agfj-k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