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 程 標 準

110 學年度入學 微學程 微學程 【大腦科學工程微學程】 課程科目表

學年學期類別課程編碼課程名稱學分時數階段別/
總階段數
群組編號
(應修學分)
備註
1 1 3625039 機器學習 3.0 3 1  
1 1 6105061 機器學習 3.0 3 1  
1 2 3003116 人工智慧 3.0 3 1  
1 2 3003117 腦機介面系統與應用 3.0 3 1  
1 2 4005131 人工智能機器學習 3.0 3 1  

相關規定事項:
(一)欲取得本微學程證明之學生,應至少修畢九學分,總整課程應修習必修課程一門,基礎課程、核心課程皆應修習至少一門。
(二)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選讀本微學程之本校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如經核准得上修大學部或研究所碩士班每學期一門課程。
(三)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大學部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次學期經系(班)主任核可後得加修一至二門課程,並得修習本系組或他系組較高年
級之必、選修課程。
(四)微學程設置定義:包含基礎課程、核心課程及總整課程
A.基礎:涵養學生基礎學科知能,進行問題探索與引發學習之動機,為發展後續核心課程基礎。
B.核心:融入專業核心知識與技能之基礎研究與進階實務,以累積整合經驗之課程。
C.總整:整合基礎學科及專業核心知識,運用問題分析能力進行實作與相關應用,以深化所學並穩顧完整學習歷程,建立未來銜接升學及就業。
(五)若未盡事宜依本校「學程實施辦法」及「大腦科學工程微學程施行細則」辦理。
※修業規範等規定:請另訂微學程施行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依學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學程設置負責人聯絡方式:機械系-劉益宏老師 信箱:yhliu@ntut.edu.tw 分機:2066
●詳細課程規劃書請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學資源=>跨領域學習專區=>微學程專區

備註:

  1. 本資料係由本校各教學單位、教務處課務組、進修部教務組、進修學院教務組及計網中心所共同提供!
  2. 若您對課程有任何問題,請洽各開課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