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 | 學期 | 類別 | 課程編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時數 | 階段別/ 總階段數 | 群組編號 (應修學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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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低畢業學分:42學分。 二、專業必修12學分(含論文6學分),選修30學分;跨系所(班)上限12學分 三、海外管理實務觀摩與研習一上下兩學期皆開,以利學生修課。 四、本校EMBA學分班學分或他校EMBA班學分,必修及選修總共至多可抵免六學分,抵免必修及選修課程得經EMBA執行長辦公室同意。 五、EMBA五門管院共同必修課程:整合管理個案分析、領導與團隊建立、跨國個案競賽、海外管理實務觀摩與研習、EMBA管理講座。 六、開課門檻訂為10人,修課人數未滿10人不予開課。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