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 程 標 準

104 學年度入學 碩士班 永續建築外國學生專班 課程科目表

學年學期類別課程編碼課程名稱學分時數階段別/
總階段數
群組編號
(應修學分)
備註
1 1 A606001 論文 3.0 3 1 / 2  
1 2 A606001 論文 3.0 3 2 / 2  

相關規定事項:
1.最低畢業學分:36學分
2.專業必修(含論文6學分)為15學分,專業選修至少21學分。跨系所選修相關課程須經指導教授及授課教授同意,以6學分為限。
3.專業選修課程除上表所列科目外,得修習設計學院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班專業選修課程,詳見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課程科目表。
4.本課程規定未盡事宜,須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等辦理。

備註:

  1. 本資料係由本校各教學單位、教務處課務組、進修部教務組、進修學院教務組及計網中心所共同提供!
  2. 若您對課程有任何問題,請洽各開課系所。